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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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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4月11日已批复同意《广州市南沙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南沙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附件1-2)。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南沙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土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南沙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是南沙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要求,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构建国际交往新平台的重要载体,有利于促进形成新的增长极,推动湾区进入新一轮发展期。项目不涉及广州市中心城区,且属于省重点项目,故使用1018.4730公顷省预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项目用地规模需求。
二、预留规模使用方案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南沙区万顷沙镇,涉及红洋村、福安村、新安村、红湖村、围垦公司,面积为1018.4730公顷,规划地类为农用地、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万顷沙镇和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018.4730公顷。
三、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后,万顷沙镇和南沙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保持不变,万顷沙镇和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018.4730公顷。
四、公告方式
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gzns.gov.cn/zwgk/ghjh/fzgh/)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万顷沙镇及其下辖红洋村、福安村、新安村、红湖村、围垦公司张贴公告。
附件:1.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2.南沙区万顷沙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一)(落实前)
3.南沙区万顷沙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一)(落实后)
4.南沙区万顷沙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二)(落实前)
5.南沙区万顷沙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二)(落实后)
6.南沙区万顷沙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三)(落实前)
7.南沙区万顷沙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三)(落实后)
8.南沙区万顷沙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四)(落实前)
9.南沙区万顷沙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四)(落实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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