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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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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拟对南沙区DG1502规划管理单元进行图则完善,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就南沙区DG1502规划管理单元图则完善进行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19日
用地位置:本次调整范围位于南沙区黄阁镇亭角村,东至进港大道,西至南围涌,南至蕉门水道,北至亭角立交,总用地面积为13.57公顷。
调整内容:
(1)规划指标:优化调整后,涉及地块总计容建筑规模不变;用地边界调整涉及地块DG1502016,地块DG1502016地块东侧局部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约814㎡),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调减至15812㎡,容积率上调至6.95,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2)水系及交通:结合亭角涌整治工程,保证纵十一路双向四车道通行能力、亭角涌排洪排涝能力不变,优化后水域面积总计增加854㎡,城市道路用地调减631㎡。
(3)绿地:优化后绿地面积总计增加591㎡。
(4)公共服务设施:将地块DG1502014规划15班幼儿园调入地块DG1502018(原小学地块);保持地块DG1502018中小学用地(A33)用地性质不变,规划36班小学,用地面积调减至24655㎡;新增DG1502029地块,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R22),规划15班幼儿园。 地块图则完善前后主要指标变化详见下表。
表:南沙区DG1502规划管理单元图则完善前后指标变化一览表
附注: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图则完善内容,不涉及图则完善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邮政编码:511455。(2)网上反馈意见:请登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址查询,在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3)反馈意见邮箱:GZNSGG@163.COM。所有反馈请注明“南沙区DG1502规划管理单元图则完善”字样。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24日。(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公示公布试行办法》,公示期结束后5天内均可提出意见。信函反馈意见邮戳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可在查询网址直接填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5.查询网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n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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