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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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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3月14日已批复同意《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黄阁安置区配套道路、新联一村安置区1号地块B号路)》。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1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附件1-5)。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黄阁安置区配套道路、新联一村安置区1号地块B号路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黄阁安置区配套道路、新联一村安置区1号地块B号路项目作为安置区重要出入道路,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提升安置区居民出行便利度,完善区域路网。两个项目均位于中心城区范围外,故使用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规模。
二、预留规模使用方案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南沙区大岗镇南村坊村、黄阁镇亭角村和大井村,面积为0.2640公顷,规划地类为农用地。调整后,大岗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863公顷、黄阁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1777公顷、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2640公顷。
三、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方案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后,大岗镇、黄阁镇和南沙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大岗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863公顷、黄阁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1777公顷、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2640公顷。
四、公告方式
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gzns.gov.cn/zwgk/ghjh/fzgh/)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大岗镇及其下辖南村坊村,黄阁镇及其下辖亭角村和大井村张贴公告。
附件:1.大岗镇、黄阁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2.南沙区大岗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南沙区黄阁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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