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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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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拟对蕉门河中心区十顷涌沿岸地块(DG1301、DG1302、DG13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图则完善,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就《蕉门河中心区十顷涌沿岸地块(DG1301、DG1302、DG13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完善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1日
用地位置: 本次图则完善地块位于蕉门河中心区北部、十顷涌沿岸,涉及DG1301、DG1302和DG1304规划管理单元,图则完善用地范围约14.5公顷。
调整内容:
1.用地布局: 将蕉西路西侧绿化廊道延伸至十顷涌,修正河涌沿岸地块用地边界。
2.用地性质: 将市南大道北侧、纵一路西侧商业设施用地(B1)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 提高用地功能复合性。
3.开发强度: 十顷涌沿岸商业用地容积率由1.0提高至1.5,旅馆用地(B14)容积率由3.0降低至2.2。调整后DG1301、DG1302、DG1304规划管理单元总建筑面积不改变。
4.建筑高度: 十顷涌沿岸商业用地建筑限高由15米调整为24米。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邮政编码:511455。
(2)反馈意见邮箱:GZNSGG@163.com。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蕉门河中心区十顷涌沿岸地块(DG1301、DG1302、DG13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完善”字样。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ns.gov.cn/)。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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