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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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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3月8日已批复同意《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龙穴岛南龙穴大道南延段西侧地块项目)》。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1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附件1-3)。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龙穴岛南龙穴大道南延段西侧地块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交通水利用地、未利用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项目不涉及广州市中心城区,且本项目致力于打造综合性的国际智慧供应链总部基地,是南沙区承担香港国际贸易中心功能向大湾区转移的核心载体之一,将重点建设成为以“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综合化、运营智慧化”为亮点的“国际贸易中心样板项目”,可以使用预留规模予以落实。
二、预留规模使用方案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南沙区龙穴岛南部,紧邻南沙港,面积为33.2046公顷,规划地类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水域,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龙穴街道和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3.2046公顷。
三、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方案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后,龙穴街道和南沙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3.2046公顷。
四、公告方式
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gzns.gov.cn/zwgk/ghjh/fzgh/)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龙穴街道办事处张贴公告。
附件:1.龙穴街道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2.南沙区龙穴街道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3.南沙区龙穴街道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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