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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关于《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平高路和港口大道项目)》成果的批后公告

来源:规自局发布日期: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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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12月1日已批复同意《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平高路和港口大道项目)》。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1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附件1-3)。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平高路和港口大道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项目不涉及广州市中心城区,且本项目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与周边地区联系的重要通道,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南沙新区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导入,带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使用预留规模予以落实。

  二、预留规模使用方案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南沙区大岗镇新联一村、新联二村、新围村,面积为2.1919公顷,规划地类为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大岗镇和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1919公顷。

  三、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方案不涉及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后,大岗镇和南沙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1919公顷。

  四、公告方式

  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gzns.gov.cn/zwgk/ghjh/fzgh/)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大岗镇人民政府及其下辖的新联一村、新联二村、新围村民委员会张贴公告。

  附件:1.大岗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2.南沙区大岗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3.南沙区大岗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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