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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规自局发布日期: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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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0年12月26日已批复同意《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附件1-3)。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工程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本项目属于国家、省、市重大项目,且不涉及广州市中心城区,可以使用预留规模予以落实。
二、预留规模使用方案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南沙区龙穴街道,面积为3.0837公顷,规划地类为农用地、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龙穴街道和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0837公顷。
三、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方案不涉及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后,龙穴街道和南沙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0837公顷。
四、公告方式
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gzns.gov.cn/zwgk/ghjh/fzgh/)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龙穴街道办事处张贴公告。
附件:1.龙穴街道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3.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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