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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规自局发布日期: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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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由我局组织编制的《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深中通道疏浚物消纳地块(首期)项目)》于2020年11月19日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附件1-3)。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深中通道疏浚物消纳地块(首期)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本项目的建设是为解决深中通过建设过程中疏浚物堆放问题,项目选址不涉及广州市中心城区,可以使用预留规模予以落实。
二、预留规模使用方案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南沙区万顷沙镇,面积为79.9994公顷,规划地类为农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万顷沙镇和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79.9994公顷。
三、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方案不涉及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后,榄核镇和南沙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79.9994公顷。
四、公告方式
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gzns.gov.cn/zwgk/ghjh/fzgh/)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万顷沙镇人民政府张贴公告。
附件:1.万顷沙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3.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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