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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日期: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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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因规划内容调整,拟对《广州南沙新区珠江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DZ0102管理单元进行局部调整,现将调整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5日
用地位置:
DZ0102管理单元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东片区,东至珠江大道,北至凤凰大道,南至灵新大道。
申请调整内容:
一、用地性质调整:将单元内DZ0102001、DZ0102002两块发展备用地调整为DZ0102001地块科研用地兼容文化设施用地,DZ0102002地块防护绿地,DZ0102003地块科研用地兼容文化设施用地,DZ0102004地块防护绿地,防护绿地宽度为10米。
二、容积率调整:DZ0102001地块科研用地兼容文化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DZ0102003地块科研用地兼容文化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
三、建筑高度调整:科研用地兼容文化设施用地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修改前后地块指标对比表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4楼,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邮政编码:511455。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广州南沙新区珠江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Z0102)管理单元局部调整反馈意见”字样。
(2)网上反馈意见,请登录查询网址,在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注意:所有反馈意见须注明项目立案号。
(3)反馈意见邮箱:GZNSGG@163.com。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广州南沙新区珠江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Z0102)管理单元局部调整反馈意见”字样。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30日。
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可在查询网址直接下载填写),如反馈意见时间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www.gzlpc.gov.cn)、南沙区政府网站(www.gzns.gov.cn)。
广州市南沙新区珠江街(DZ010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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