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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日期: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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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4〕337号)有关规定,由我局组织编制的《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黄阁镇小虎村留用地)》于2020年4月13日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附件1-3)。
一、建设用地规模置换的原因
因黄阁镇小虎村留用地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为交通水利用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4〕337号)关于建设用地规模置换管理的相关规定,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已安排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地块,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参照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条件和程序办理,相对应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应调整为交通水利或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以确保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
二、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把位于黄阁镇留东村面积为0.9431公顷的规划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把位于黄阁镇新海村面积为0.9431公顷的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交通水利用地。
三、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后黄阁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
四、公告方式
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gzns.gov.cn/zwgk/ghjh/fzgh/)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黄阁镇及其下辖的留东村、新海村张贴公告。
附件:1.黄阁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2.调整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3.调整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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