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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日期: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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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对《广州南沙新区南沙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N0603管理单元进行调整,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要求,现就控规调整内容公开征询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4月16日
申请单位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用地位置:用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南侧,黄山鲁北侧。
申请调整内容:
一、用地性质及布局调整
1、DN0603005地块根据权属红线修正,北侧权属外用地划回对应地块,东侧权属内用地纳入地块内,西侧权属外用地调整回农林用地(E2),用地面积由16726平方米调整为15213平方米;用地性质按照权属证调整,由高等院校用地(A31)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A1);同步修正相关涉及用地。
2、落实DN0603005地块北侧现状已建道路,红线宽度16米,同步修正两侧涉及用地。
二、开发强度调整
DN0603005地块容积率由≤0.8调整为≤1.8,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由≤13381平方米调整为≤27383平方米,建筑密度≤35%不变,绿地率≥30%不变,建筑限高48米不变。
三、管理单元主要指标调整情况
调整后,管理单元总建筑面积由原41.83万平方米调整为43.07万平方米,增加1.24万平方米,增加面积均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邮政编码:511455。
2)网上反馈意见:请登陆查询网址,在对应公示配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注意:所有反馈意见须注明是“《广州南沙新区南沙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N0603管理单元调整反馈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公示公布施行办法》,公示结束后5天内均可提出意见。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可在查询网址直接填写或下载填写《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ghzyj.gz.gov.cn)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www.gzn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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