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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关于《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小虎岛汽车产业项目)》的成果公告

来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日期: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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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相关规定,由我局组织编制的《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小虎岛汽车产业项目)》于2020年1月7日获得《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小虎岛汽车产业项目)的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1号)批准同意。

  现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相关要求,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二、批准时间:2020年1月7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项目建设有利于做大做强广州整车基地,有利于提高企业规模水平和产业集中度,有利于提高汽车产业竞争力。该项目位于黄阁镇小虎村,项目用地总规模为82.8828公顷,其中不符合现行规划面积18.2082公顷,拟使用现行规划预留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18.2082公顷,位于黄阁镇小虎村,现状为农用地9.7251公顷(其中:耕地0.3021公顷),建设用地8.2903公顷,未利用地0.192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突破上级规划确定的南沙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且符合相关规划。项目占用耕地拟通过购买耕地储备指标方式落实占补平衡。预留城乡规模落实后,可以确保南沙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涉及镇、村及相关部门的意见,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合理可行。

  四、公告方式:

  线上公告: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 https://www.gzns.gov.cn/zwgk/ghjh/fzgh/)进行为期7天的公告;

  线下公告: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黄阁镇政府以及小虎村村委会张贴公告,与线上公告同时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广州市南沙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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