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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横沥镇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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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横沥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南沙“三区一中心”开发建设大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领导机制,成立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配合抓的良性机制。发挥引领作用,镇党委对镇法治建设纵览全局、协调各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抓实日常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以及上级法治建设文件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先后于2月2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8月5日召开法律专题(扩大)学习会、11月10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彰显“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处级干部撰写述法报告,将履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干部年终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常态化开展全镇党员干部法治理论学习。落实党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镇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出庭应诉,2021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42宗,出庭应诉率达59.15%。
3.扎实推进法制审核工作。优化制度供给,建章立制,推动日常行政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印发《横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横沥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横沥镇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审查办法》等制度文件。发挥法律顾问在推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合法性审查的工作,为全镇依法行政保驾护航。聘请法律顾问,司法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以镇政府名义签署的文件、合同、方案以及信访回复都经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双重法制审核。2021年共对644件各类文件作出法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建议69条,作出行政裁决40宗、行政复议答辩10宗。
4.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全镇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运作,通过部门联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实区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生态环境、林业等领域执法能力。选优配强执法队伍,全镇持行政执法证公务员39名,基本做到“人手一证”,法制审核人员达到上级要求的执法人员总数5%标准。推进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应用,不断端正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5.打造多元化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以横沥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中心,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辅助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多元法律服务。设立“1+1+9+N”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室,今年成功调解行政复议案件2宗。发挥调解员队伍力量,全镇各级调解组织今年共调解案件230宗,其中新设的“梁志勇”个人调解工作室表现优异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选取律师事务所,实现一村(社区)拥有一名专业法律顾问,发挥其“法律明白人”的积极作用,为群众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
6.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上门走访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宪法和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活动26场次;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地方性法规宣传力度;建设法治小公园14个、宪法教育基地1个,目前3个新增的廉政法治文化广场正在筹备建设中,全镇共建设符合规范化要求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8个,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了实在的载体进行传承。
(二)存在的不足
1.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硬件建设推进缓慢。因为征收等各种因素,镇大部分村(社区)办公用房比较紧张,缺乏场地建设标识性强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2.执法过程全记录、执法信息公示有待加强。个别案件没有及时公示,已经公示的部分执法案件存在没有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公开、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坚持高位统筹谋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五个到位”。一是组织保障到位。及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21年共落实7万元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88万元购买法律服务经费,10万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经费,180万元廉政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经费,合计285万元。三是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发挥。带领制定《横沥镇人民政府学法制度》、《横沥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横沥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横沥镇法律顾问单位考核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以制度建设推进法治建设良性发展。四是宣传教育到位。全镇各职能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围绕防疫抗疫、扫黑除恶、禁毒宣传、反诈骗、创建文明城市、安全生产、人居环境整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农民工权益保护以及民法典等内容,开展超过300场次的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墙面涂鸦、新媒体线上互动、自行车巡游等新型的宣传方式,加强了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五是服务落实到位。大力推广法律援助、公证下乡、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及企业“法治体检”服务。2021年横沥镇为21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供公证服务330宗,为12间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六是监督检查到位。强化作风监察,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强化廉洁教育,落实抓早抓小谈话机制,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等,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召开纪律专题会议及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全面贯彻依法执政理念,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充分发挥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依法执政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着力点,常抓不懈。一是不断健全决策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始终坚持重大事项会议讨论,民主集中,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和“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是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力求决策科学正确。2021年共组织召开45次党委会议,研究征地拆迁、治水治污、违建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推动了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质询,全年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案件14宗、行政征收案件8宗、行政处罚案件167宗、行政检查20次,着力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专家授课、案例讨论、网上自学等形式,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横沥镇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合格率100%,有效提高了政府人员办案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创新政务服务举措。积极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群众办事指南184项,即刻办、当天办结的事项达到24项,设置了老年人“绿色通道”,退伍军人优先专窗和24小时自助服务室。全年共受理12345热线工单2925件,处理回复上级交办、群众来电来信等各类投诉41宗,件件有落实,宗宗有回复,办结率达到100%。
(三)带头强化制度执行,全力推动依法治镇上水平
以落实制度为核心,始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一是带头落实学法制度。坚持把学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先后组织学习了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内容,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全镇行政诉讼案件已开庭审理的共71件,其中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有42件,出庭应诉率达59.15%。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对行政决策合法性实行“双重审核”,要求党委、政府所有重大决策、对外合同签订都必须经过镇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双重合法性审查。此外,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还分别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21年,共审核有关决策、合同、文书644份,出具法律意见69份。四是注重用好司法调解制度。坚持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依托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信访接访、司法调解、综治处置、人民调解等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0宗,涉及金额639.47万元。
三、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抓紧业务培训,深化作风建设,引领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化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软、硬件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精准普法、全民普法,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营造人人尊崇法治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执法监督,提升办案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接受党内、人大、司法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执法程序完善,进一步规范违建拆除、河道行洪清障、责令交地、已签协议拒不履行交付强制拆除等执法行为,加强全过程审核把关,切实降低诉讼风险。
(四)推进体制改革,深化职能转变。结合镇街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法治政府和数字政府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前移,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实现一体化提质增效,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强化政务公开,优化服务理念,创新12345服务热线、网上办事、网上接访等便民措施,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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