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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东涌镇 发布时间:2022-01-05 【字体 : -

  2021年,东涌镇党委、镇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飞跃,现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理念,以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领导,党政一把手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引领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效开展。二是做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本年度组织镇领导班子开展学法讲座2次,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等。组织开展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1次,考试合格率达100%,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是专门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在镇党委会(扩大)会议上学习了《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镇长办公会议将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列为重要内容。针对我镇实际情况,将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部门责任,并及时跟踪推进情况。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优化政府合同审查工作。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责,2021年度共审查合同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757份;参与镇重大事项决策会议(镇党委会)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9份;处理政府信访案件的回复66份,切实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政务大厅设置导办台2个,服务窗口27个(其中综合办理窗口9个,咨询审批窗口16个,机动窗口2个),可办理事项合计350项。2021年镇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53880件,办结率达100%。三是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失业金申领流程,满足条件的失业人员只需通过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一次”,即可按月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同时取消领取失业保险金按月签到业务,进一步方便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2021年4月1日起,省内(不含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可以足不出户网上自行操作办理。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优化组织机构。2019年成立东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后,落实推动我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承接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东涌镇人民政府名义行使的共20个领域、3645项执法事权。为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2021年9月成立了以镇长为主任,各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业、村(社区)以及群众代表为成员的东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二是各项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全年铁腕整治违建共1275宗,面积为75.06万平方米,对违法建设发出相关文书共633宗。整治乱摆卖1052宗,整治占道经营2571宗,整治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1316宗,立案查处违法行为8宗;处理广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案件1849宗,处理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容类投诉287宗;检查垃圾分类单位645次,教育整改157宗,立案查处违法行为80宗。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的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严格落实执法活动音像记录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综合执法队对重大的、疑难的、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

  (四)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新机制。通过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理念;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拆违治水、城市更新和留用地开发等专项监督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二是强化对政府内部权利的制约,实施专门监督。建立严格规范、高效率、相互制约的预算执行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权行事、分岗定权、分级授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三重一大”事项事前监督机制。三是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效能。镇人大主席团每年组织召开人大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实行年度预算人大审议,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提升了财政预算执行的实效性,财政监督成效显著;强化重点工作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项目开展集中视察检查。全年组织省、市、区、镇人大代表共735人次参加接访,收集处理群众意见和建议共108件;全年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联络站活动175次,参加进站活动各级人大代表296人次,接待群众近300人次,收集处理群众意见建议54件。全年收到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2份,根据检察建议开展整改工作。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加强

  一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镇调解委员会为抓手构建多部门大调解机制,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行政复议与调解“1+9+N”机制成功调处东深村154户村民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二是建立综治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及时对纠纷案情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调处工作方案。全年发生劳资纠纷602宗(转区劳动仲裁368宗),对比去年同期的665宗劳资纠纷(仲裁立案收件300宗),整体案件数量有所下降;受理工伤认定505宗,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及时处理群众信访业务。我镇共办理信访事项152件,其中来信45件,来电6件,来访39件,网访48件,办理人民网领导板块网友留言事项14件。案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达100%。四是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发挥村居调委会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的第一线作用,开展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全镇各级调委会已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4宗,调解成功率达100%,全年没有出现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引发集体上访的群体性事件。五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法治游园活动、“宪法大课堂”等法治宣传讲座进校园活动22场次,以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宣传进厂企活动为抓手,开展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全年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受群众电话咨询225宗,来访咨询631宗,共接受法律咨询856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总数28宗,审批同意法律援助案件28宗。2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已接受法律咨询486次,代书法律文书71件,审查合同231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1件,调解纠纷22件,代理案件3宗。

  二、2022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一是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统一印制防控宣传资料发至各单位(部门),并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村村响广播、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为防疫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成立“法律服务志愿队”,为镇党委、政府和辖区相关单位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行政复议等,确保我镇防疫工作依法依规、科学有序进行。三是践行枫桥经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涉疫专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各调解组织加大对基层矛盾纠纷摸排,注重对疫情防控引发的纠纷排查,做到早排查、早预防、早化解。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持续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快完善全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据共享共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充分利用“东涌发布”微信公众号及东涌天地平台对微信预约线上系统、“粤省事”、“粤商通”小程序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随时通过线上预约办理业务。加快在镇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区及太石村职工服务站配置社保(医保)自助终端机,以便群众随时随地打印社保(医保)清单及查询业务。认真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进一步推动法治东涌工作。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在上级组织业务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自身业务培训,通过以案说法、相互交流、自主学习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机制,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将法治观念的强弱、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的高低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加强勤政廉洁建设

  组织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分解任务,确保镇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任务,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强化廉洁宣教、权力约束,队伍建设、执纪监督,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平台作用,把法治教育、宪法法律纳入领导干部必修课,融入日常学习内容,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镇各部门、村(社区)学法活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同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年终述职与述法结合起来,纳入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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