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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广州市南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南沙区民宗局发布日期: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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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大力推动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不断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解决民族宗教领域难点问题,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合法权益,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为南沙“三区一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是依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为进一步落实深化宗教事务方面的行政审批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现“一站式”网上政务服务。我局认真梳理并保留了36个事项权责清单,其中包括行政许可事项7个、行政处罚事项18个、行政奖励事项1个、行政确认事项2个、行政检查事项1个、其他事项7个。对保留的事项进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编制服务指南,细化审查标准,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要求,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实现网办。

  二是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根据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学习月”等活动,深入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今年9月初,我局充分发挥统战、民宗系统人力资源优势,组织区统战、民宗系统干部职工在大岗镇中埠村举办2020年民法典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普法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多册(份),以有奖知识问答、答疑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政策法规知识答题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帮助引导群众进一步熟悉了解民族法规政策,认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大意义。

  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依托区委党校平台,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全区新提拔的科、处级干部培训内容,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发挥公务员培训网络平台,要求各级干部要学习民族宗教相关内容,了解民族宗教工作政策要求,切实提高全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并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丰富课堂内涵,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深入的民族团结教育,不断增强师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意识。

  四是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建设。6月上旬组织我局民宗干部参加市民宗局组织的新入职民宗系统人员培训,有效提高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水平和应对民族宗教事务处理的能力。7月中旬组织我局民宗干部参加南沙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9月中旬,组织我局民宗干部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考试。7月下旬,组织全区各镇(街)、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负责人共182名进行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实现基层村(社区)民族宗教干部培训全覆盖,有效提升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水平,打通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最后一公里”。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区民族宗教干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为推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和行政决定等全过程均有据可查。梳理行政执法规范流程,加强与宣传部、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信息实时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增强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性。

  五是有效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我区坚持把宣传月活动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接访、走访、巡查等方式,对少数民族人员集中的重点领域开展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调处化解,并跟踪管控,切实维护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加强网上受理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定公布民族宗教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清单,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民族宗教领域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联合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行政决策流程。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能力。严格落实推动打击处置非法宗教活动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加大与宣传部、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的排查,开展群防群治,及时掌握非法宗教活动动态,及时处理在公共场所设置宗教设施、借宗教名义敛财、举行非法宗教活动等问题。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夯实社会基础。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举办各类培训班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民族宗教干部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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