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发布日期: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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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素列旅行社有限公司、陈蕾:
申请人范硕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2月25日作出的《不予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穗南市监不撤登字〔2026〕9号),向本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府依法予以受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穗南府行复〔2026〕322号),通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你的住所地、户籍地址,但上述信件因查无此人-单位/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且无法联系收件人均被退回。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穗南府行复〔2026〕322号)、《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5号,电话:020-34684694)领取上述行政复议文书。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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