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发布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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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申请一案,本府已于2025年1月22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穗南府行复〔2025〕48号),通知你补正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并提交补正后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份。
你系本案申请人,本府分别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6日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至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载明的收件地址以及你的户籍地址,但上述信件因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收件人拒收被退回。本府亦多次拨打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均无法与你本人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穗南府行复〔2025〕48号)。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5号,电话:020-39050193)领取上述行政复议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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