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义务教育领域

义务教育领域

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2学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从教津贴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来源:南沙区教育局发布日期:2023-08-18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基础教育分类扶持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0〕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辖区内8所申请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的学校申报材料及教师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初步审核,广州市南沙区芦湾新徽学校等8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288名民办教师符合2022学年从教津贴申请条件。现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南沙区教育局党政办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不自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止。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南沙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牛丽平

  联系电话:020-84681080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进港大道南沙传媒大厦9楼

  邮政编码:511458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申请2022学年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人员名单公示表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8日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