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义务教育领域

义务教育领域

关于做好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沙区教育局发布日期:2023-04-28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各镇街、各中小学校:

  为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府办规〔2020〕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3.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日程安排表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  

  (联系电话:39050023)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