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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领域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局发布日期:2022-11-25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3季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具有南沙区户籍及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申请流程

(一)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户籍学生,由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镇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南沙区其他镇街户籍学生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扫下方二维码网上填报转学申请,并根据网上预约的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区招考办(地址: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一楼)申请现场审核。

  三、佐证材料

(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被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孩子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租赁备案、拆迁协议等)。

(三)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的学生还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四、时间安排

我区2023季转学申请起止时间为20221128日至2022129日,逾期不予理。

资料审核通过后,区教育局将根据上级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标准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原则上2023115日前通知家长并安排到校办理转学手续

                           

咨询电话:

  (一)区招考办:39050023

  (二)东涌镇教育指导中心:3490209834911938

  (三)大岗镇教育指导中心:3498632334986326

  (四)榄核镇教育指导中心:8492680384926806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21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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