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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受南沙区横沥镇太阳升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2:30在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对该社的太阳升村第二生产队苏十顷鱼塘项目(项目编号:太阳升村交[2025]00001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鱼塘,面积:83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太阳升村第二生产队苏十顷;
3、资产使用范围:仅限用于鱼塘养殖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乙方应当依法落实土地用途管控相关要求;
4、租赁期限:4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5、交易底价2300元/年/亩;报价梯度:每次加价不少于50元/年/亩;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收取,签订合同后3天内交付当期应交租金,下年的租金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给甲方;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为¥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圆整),以转账形式在报名期间内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账号:4407770104000613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华侨农场支行。(注: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圆整),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1、凡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参投,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合同。中标后不得因合同条款问题或其他原因拒签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12、农业农村办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租。
三、本次项目竞投方式详见方案。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农业农村办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自然人竞投,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2: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资料签收回执。
八、其他说明
(一)资产交付时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违约责任:若承包方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取消。
(三)在合同期内,如国家、政府征收或村开发建设需要收回土地(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征收、土地开发、旧村庄更新改造等),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腾退土地,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当年租金甲方按余下月份退回,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土地因征用而产生的土地补偿款、奖励金、青苗费等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任何补偿。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条件服从搬迁的,自延期之日起加倍计收租金(场地使用费),延期超过10日的,乙方承诺除应支付应付租金(场地使用费)外,该合同履约保证金视为对甲方的独立补偿,甲方无需退还,租赁物范围内的种植(养殖)物、附着物、装修装饰等物资财产均归甲方所有。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额外予以赔偿。如征收、征用、旧村更新改造或留用地开发仅涉及部分鱼塘面积,未涉及征收、征用、旧村更新改造或留用地开发的鱼塘面积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承租方不得多占鱼塘面积或要求整体解除本合同。
(四)鱼塘不提供任何水电设施,一切水电设施费建设维护、经营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方自行负责鱼塘筑基,一切费用与生产队无关。
(六)其他具体条款详见合同。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南沙区横沥镇太阳升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樊志恒
联系电话:13642647700
交易机构名称:横沥镇农业农村办
联系地址:南沙区横沥镇工业路1号三楼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人:李佳妮
联系电话:84961737
附件1: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方案
附件2:鱼塘租赁合同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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