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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24-02-19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穗南发改投批〔2024〕8号

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请审批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横沥镇,建设总面积为2.77万亩,包含新建及补建高标准农田1.61万亩,改造提升1.1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10887.58万元。其中工程费8730.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38.26万元,预备费518.4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争取中央、省、市支持,区财政资金作补充。

  四、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州市南沙区全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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