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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发改局发布日期:2023-12-19 【浏览字号:大中小】浏览次数:-
穗南发改项目〔2023〕65号
区卫健局:
你单位《关于再次申请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新建工程等五个项目立项延期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新建工程、广州市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南沙区榄核医院新建工程、广州市南沙区鱼窝头医院新建综合大楼、广州市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综合大楼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有效期延至2025年11月19日,请贵局加大工作力度和保障,确保在批复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工作。
项目其他方面仍按《区发改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南发改项目〔2018〕38号)、《区发改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南发改项目〔2017〕323号)、《区发改局关于南沙区榄核医院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南发改项目〔2016〕1号)、《区发改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鱼窝头医院新建综合大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南发改项目〔2017〕287号)、《区发改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综合大楼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南发改项目〔2017〕285号)批复的内容执行。
专此函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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