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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领域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2024年5月行政处罚情况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4-05-30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信息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2024年5月行政处罚情况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处罚决定书全文链接

广东共利检测有限公司(原名称:广东利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穗环(南)法罚[2024]7号

违反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1第2.26项的规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16万元(壹拾陆万元整)。

2024-3-21

广东共利检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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