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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2023年11月行政处罚情况 (第二批)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3-11-23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信息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2023年11月行政处罚情况第二批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处罚决定书全文链接

广州珺凯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穗环(南)法罚[2023]18号

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许可证的个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1§4.15的规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60万元(陆拾万元整)。   

2023-11-21

广州珺凯日化用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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