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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4-10-11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30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4〕427号)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抽检的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沙万达店销售的“迷你小菠萝”(抽样单编号:GBJ24000000105666531ZX,规格:500g/袋,上市日期:2024.8.5)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柠檬黄项目不合格。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沙万达店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核查处置。经查,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沙万达店共购进上述“迷你小菠萝”16袋,已销售7袋(含抽检4袋),剩下9袋已报损并自行销毁,无库存。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沙万达店已依法主动暂停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并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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