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来源: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1-07-19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食品抽检信息】

  根据2021年度抽检计划,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区经营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流通、餐饮环节样品共116批次,其中流通环节52批次,餐饮环节64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样品116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件)。

  【消费提醒】

  什么是调理肉制品?

  调理肉制品是指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绞制或切制后添加调味料和其它辅料,经滚揉、搅拌、调味或预加热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类肉制品。调理肉制品需在冷藏或冷冻条件下贮藏、运输及销售,食用前需经二次加工。常见的调理肉制品有骨肉相连、鸡柳、重组牛排、盐酥鸡块、奥尔良鸡翅等。由于调理肉制品预先经过处理,食用前仅需进行加热处理即可,加之种类繁多、营养美味,因此备受消费者喜爱。

  一、购买要严选,冷链要关注

  调理肉制品按不同的贮存条件可分为冷藏调理肉制品(0-4℃贮存)和冷冻调理肉制品(-18℃以下贮存)。冷链是保证其产品品质的重要条件,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尽量选择冷链系统较为健全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避免购买过多汁液渗出的冷藏调理肉制品,以及解冻变软、包装袋中含较多冰霜的冷冻调理肉制品。

  二、食用要尽快,保存要恰当

  调理肉制品加工过程中未经杀菌,在冷藏或冷冻条件下部分微生物仍会存活或缓慢生长,产品营养及食用品质逐步降低,消费者应在保质期内尽快加工食用。冷冻调理肉制品,尤其是裹粉类调理肉制品,解冻后再次冻结会使产品酥脆度明显下降。所以,为保证产品的口感并减少二次污染,应避免反复冻融。调理肉制品应严格按照产品标签中标注的储藏条件存放,避免食用胀袋或有异味的产品。无论是冷藏调理肉制品还是冷冻调理肉制品,如不立即食用,均建议放入冰箱冷冻室保存。

  三、加热要全熟,食用要均衡

  调理肉制品在腌制、滚揉等加工环节容易带入微生物,冷藏或冻藏条件下无法彻底抑制腐败菌、致病菌等微生物的生长,因此在食用调理肉制品时应烹饪至全熟,以消除微生物污染的不良影响。经油炸或烤制后的调理肉制品要适量食用,同时应搭配果蔬、杂粮等,以保障营养均衡与健康。

  附件:2021年南沙区1月部分食用农产品、5月食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信息表.xls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