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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9月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来源: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0-10-22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食品抽检信息】

  根据2020年度抽检计划,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区范围内销售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样品244批次,其中流通环节104批次、生产环节61批次、餐饮环节79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及标签合格样品240批次,实物质量及标签合格率为98.4%;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率为0.8%,标签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率为0.8%(具体产品抽检信息见附件)。 

  【风险分析】

  呋喃西林。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可以治疗牲畜疾病。几年前在畜牧、水产养殖中被广泛应用,后来研究发现,硝基呋喃类药物当中的“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新加坡、欧盟等已明文规定禁止在食品工业中使用该类药物,并严格执行对水产中硝基呋喃的残留检测。我国呋喃西林列为禁用药。被列入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农业部公告第560号)。

  大肠菌群。餐具中大肠菌群超标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清洗消毒不到位,或者是消毒的时候温度不够,没有能够对细菌进行充分消杀。因保洁措施不到位,比如手操作不规范,手消毒不规范,对餐具造成二次污染。大肠菌群作为指标菌显示是否有致病菌污染的可能,但大肠菌群是否致病,取决于细菌的量和存在的部位,即大肠菌群的量越大,治病的风险指数越高。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具,最明显的症状就是腹泻,严重点的还会导致肠道外感染,对人体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消费提醒】

  严禁食用超保质期湿米粉等食品:

  早餐吃一份鲜滑的肠粉是很多东莞人乃至广东人多年不变的选择。但近年来广东省内曾多次发生食用湿米粉或木耳引发食物中毒事件。这是因为肠粉(卷粉)、河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等湿米粉、银耳和木耳等食品在高温潮湿天气下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椰毒假单胞菌在自然界普遍存在,若上述食品未及时冷藏保存或超过保质期,食用引发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的风险增大。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醒,严禁食用超保质期湿米粉等食品,慎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

  选择正规渠道食品 细查保质期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湿米粉等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要认真阅读产品标签,留意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在选购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等湿米粉,尤其是散装销售的,要现场查看产品原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包装标示要求。

  食品经营者在购进湿米粉时,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冷藏保存并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毕。储存销售散装的湿米粉、银耳、木耳等食品,应当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不能食用隔天泡制的银耳木耳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湿米粉、银耳、木耳等食品一旦储存不当受到污染产生了米酵菌酸毒素,加热烹制也无法消除,食用后仍可引起中毒。湿米粉要冷藏储存且应在当天食用完。

  泡发木耳、银耳前应检查其感官性状,发现受潮变质的不应食用;泡发木耳、银耳时间不宜过长,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不能食用隔天泡制加工的银耳、木耳及其制品;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

  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就诊

  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少数为1至2天。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无发热。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怀疑发生疑似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催吐,排出胃内容物,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和对机体的损伤,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此文转自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2020年8-9月南沙区食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信息表.xls

            2.2020年8-9月南沙区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样品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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