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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领域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0-11-05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穗南稽通字〔2020〕28号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丁佳清、黎国将:

  因需了解你们涉嫌冒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情况,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决定对你们实施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调查询问,请你们在2021年1月7日前到我中心予以配合。若拒绝接受调查询问,或逾期未回应、未提供相关材料,我中心将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请予协助配合,并按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本通知书;

  2.个人身份证;

  3.个人户口簿;

  4.其他能证明当时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材料;

  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

  收到本通知逾期仍不配合稽核调查的,我中心视为你放弃陈述、申辩、质证的权利,并将依照现有的证据材料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稽核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204室     

  稽核时间: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联系电话:  34681050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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