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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0-11-05 【浏览字号:大中小】浏览次数:-
穗南稽通字〔2020〕28号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丁佳清、黎国将:
因需了解你们涉嫌冒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情况,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决定对你们实施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调查询问,请你们在2021年1月7日前到我中心予以配合。若拒绝接受调查询问,或逾期未回应、未提供相关材料,我中心将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请予协助配合,并按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本通知书;
2.个人身份证;
3.个人户口簿;
4.其他能证明当时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材料;
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
收到本通知逾期仍不配合稽核调查的,我中心视为你放弃陈述、申辩、质证的权利,并将依照现有的证据材料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稽核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204室
稽核时间: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联系电话: 34681050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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