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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领域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通告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0-11-18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通告》等工作要求,现就南沙区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我区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工作安排

  (一)新申领待遇人员

  新申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统一使用本人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作为待遇发放账户。

  (二)原已领取待遇人员

  原已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激活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广州市社保中心将通过数据比对,将12月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发放的银行账户调整为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账户。

  请各参保人及时激活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三)注意事项

  1、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在申领基本养老金时,请提前核查待遇领取人是否已办理社会保障卡;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请及时通过“穗好办”APP、“广东人社”APP网上办理或到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并及时激活社保卡,以确保使用社会保障卡按时领取待遇。

  2、新申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办理养老待遇申请时,请提供已激活金融账户的社会保障卡。

  3、参保人可通过手机扫一扫以下二维码获取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办理指引。

  广州社保卡二维码.png

  4、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驻南沙区服务专窗办公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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