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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0-09-30 【浏览字号:大中小】浏览次数:-
自2020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入业务申请时,无需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的缴费信息及转出地机构信息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查询大集中业务系统获得。保留原参保缴费凭证打印业务,参保人仍可打印查询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
简化后,参保人申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业务主要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网上申办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i.12333.gov.cn)——实名登录——社保转移申请——录入转出地、转入地等相关信息——点击申请——选择确认
第二种:现场申办
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转出申请——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转入申请
参保人按流程办理申请后,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或致电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办理进度。平台查询步骤: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i.12333.gov.cn)——实名登录——社保转移申请——社保转移进度查询。
附件:网上申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业务操作指引
(南沙区人社局 李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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