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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日期:2025-07-04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大岗、放马、南村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隆村、客家村、灵山村、庙贝村、维毓村、新沙村、中埠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莲溪、小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大塘、东里、乌洲经济联合社;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万洲、细沥、长莫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拟作为狮子洋通道工程新增用地(广州段)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大岗镇(大岗村、放马村、南村坊、东隆村、客家村、灵山村、庙贝村、维毓村、新沙村、中埠村),黄阁镇(莲溪村、小虎村、大塘村、东里村、乌洲村),东涌镇(万洲村、细沥村、长莫村)(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9.7857公顷(146.785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21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28日(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工作安排时间),本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狮子洋通道工程新增用地(广州段)征地预公告附图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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