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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南府征预告〔2025〕11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07 【字体 :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港湾街鹿颈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港湾街鹿颈村(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4.0751公顷(61.127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22日(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工作安排时间),本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2025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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