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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领域

关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4-01-17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等国家、省文件规定,广州市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至2023年12月底。

  为切实做好我区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对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企业留意短信通知,如您收到如附件1中政务类通知短信,表示通知中所述企业初步符合“免申即享”条件,请务必按格式要求回复短信确认是否领取(领取回复:业务编号码+Y;不领取回复:业务编号码+N,如下图所示);如企业收到不同业务编号的通知短信,代表企业有多个批次的申请记录,请按照短信通知要求逐个回复。

  截至2024年1月15日,我区仍有部分企业未回复短信是否领取补贴或短信回复异常(名单详见附件2),相关企业如再次收到短信通知,请务必按格式要求回复;如需修改接收短信的电话号码,请及时致电020-34684062、如无法回复短信的,可到现场办理。

  二、我区目前推送数据中部分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因银行开户信息或账号不完整,无法审核及发放补贴,请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邮箱nsrsjyk@126.com。

  三、我区目前推送数据中部分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回复不领取的,如后续需要领取,请及时致电020-34684062。

  四、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原则上“免申即享”。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20-34684062,如需线下办理的可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5)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前往南沙区各个镇街劳动保障中心办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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