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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域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计量管理的工作提示

来源: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1-06-21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南沙区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保障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等计量仪器设备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一、各企业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工业产品质量管理。要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保障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二、各企业要加强可燃气体报警器计量检定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 42 号)中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第40条明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包括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硫化氢气体分析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分析仪、烟气分析仪、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甲烷测定器等)已不再纳入国家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范围。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目前,广州市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包括广州市番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及其他省、市授权的检定机构,具体机构可浏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信息公示平台”(http://wsbs.gdqts.gov.cn:8085/gdzj-web/modules/certificatesearch/main.jsp)“行政许可信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一栏查询。

  三、各企业要做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保养。部分仪器设备因工作环境等因素,容易出现探头失准、失效等故障,造成气体检测示值误差超差,带来安全隐患;另外,部分可燃气体报警器由于出厂设计、安装布防等原因,无法适用相关检定规程进行检定。因此,企业要做好气体检测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正常工作。

  四、各企业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计量仪器设备内部管理。一是要做到“底数清,台账明”,不漏不错,避免发生警报时,响应紊乱;二是条件允许的企业,建议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布防加入在线监控系统,提高安全防护效率;三是配备后备仪器,以免在用仪器发生故障时,安防系统存在“盲点”。

  五、各企业要强化消防产品管理。消防产品(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是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各企业采购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必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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