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安全生产领域

安全生产领域

区安委办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范的警示函

来源:南沙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日期:2020-01-20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各镇(街):

  春节前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面临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转换,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易发期。2018年1月14日,百利合化工(中山)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爆燃事故,导致1人死亡。2019年2月18日,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二期煤制氢装置蒸汽过热炉发生闪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春节休假停工,企业容易放松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巡检维护、库存化学品贮存管理不到位,值班值守出现脱岗睡岗等;节后复产复工,生产设备短期停产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员工受放假影响注意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为消化积压生产订单而超能力、超强度、超进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这些因素都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警示要求如下:

  一、加强春节期间停产停工安全监管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镇街要深刻吸取历年春节前后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辖区内化工企业安全风险态势研判,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整顿,严格落实节假日“五个一”机制(一日一研判、一日一报告、一日一调度、一日一抽查、一事一处理)。要督促各化工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技术和管理团队主动排查隐患、全力管控风险。

  (二)严格实行企业停产停工报备制度。各镇街要督促化工企业在停产停工2日前,将停产停工安排(包括停产停工时间、复产复工时间、值守人员安排、设备设施检修计划、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上报至各镇街,并由各镇街汇总后报至区应急管理局。

  (三)严格落实停产停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各镇街要督促企业在停产停工期间,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装置停车管理,清空或置换有关装置、设备设施及管道内的危险物料,做好设备设施的清理处置和维护保养,要善处置和压减库存危险化学品,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治理隐患问题,明确专门人员值班值守和定期巡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停产停工期间的安全。

  二、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四个一”安全生产工作

  (一)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各企业要把全员安全教育作为复产复工的第一班、第一课,要求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安全总监等要亲自参加到生产一线复产复工安全教育“同堂听课”活动,并将培训签到、照片、视频、教案等相关资料归档备查。同时结合新入厂员工和转岗员工、节后返回原岗位工作的员工、特种作业人员不同的岗位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减少因人为操作失误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根据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危险源辨识等情况编制复工复产方案,认真开展复工安全条件确认,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作业。复工方案应制订作业计划,把握如下原则:避免交叉、保障安全、集中点面、起止鲜明、细化责任。做好应急处置方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抓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许可管理,节后复产阶段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要提级管理,严格落实审批、风险分析、监护措施。

  (三)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各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新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订年度应急演练、安全培训、安全投入计划等,形成会议纪要,作为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纲领。

  (四)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各企业应在复工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厂性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重点检查爆炸品、有毒有害气体和甲、乙类易燃液体储罐区、装卸作业区的安全管理情况,加大对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仪表监控系统,防泄漏和防腐蚀措施、防火堤设置和大型、液化烃储罐远程紧急切断装置等管理运行情况的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督查检查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企业落实停产安全措施情况、值守人员履职情况、复工复产“四个一”要求情况以及重大隐患治理情况等,进行暗访暗査和突击检査,深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指导督促其安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满足开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各化工企业要结合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类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镇街迅速将本警示函传送至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并督促各企业按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


广州市南沙区安委办       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