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大岗镇

大岗镇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大岗镇发布日期:2022-01-10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悉心指导下,大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行政机关从严执法、依法行政。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大岗镇党委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工作部署,不折不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水平。围绕全面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等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镇党委、政府决策程序,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无因行政决策不当或程序不完善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党委政府带头依法办事,党政班子无发生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发挥镇人大主席团监督作用,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率达100%。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参与我镇重大决策事项等涉法事务。2021年,法律顾问协助办理诉讼案件70宗,审查、起草合同587份,出具非合同审查类法律意见书300余份,提供其他法律意见587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68人次。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定期维护和更新广东政务服务网大岗镇办事站,提供374个事项标准化清单,其中317个事项可在线申办。政务大厅增设高拍仪、评价器电子签名功能等设备,以部分家庭团聚类政务业务为试点推行无纸化业务办理,共受理无纸化材料181份,减少群众复印件数768份、签名543次。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实行“亮证执法”,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对执法过程进行现场执法记录并进行统一归档保存,所有案件均有文字记录并制作电子文本拍摄归档。联合驻队律师团队成立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小组,在重大案件作出执法决定前,通过讨论小组开展案件法制审核。

  (三)深化惠民普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法律顾问服务队伍全覆盖。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队伍,除常驻律师的工作外,要求律师每年完成规定的服务时间,积极当好法治“参谋长”。细化对法律顾问的考核,根据绩效评估实行服务报酬差异化,有效激励法律顾问提高工作质量。二是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等衔接配合的“矛盾多元化调节机制”工作体系,加强村(社区)调解组织、网格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建设,形成镇、村(社区)二级调解网络结构,配置专兼职调解员124名,以属地管理为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1年全镇各级调解委员会受理并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共计193宗,涉及人员484人,金额781.49万元,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多举措宣传新颁布法规系列活动,提升全民法治观念。一是开展八五普法系列活动持续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及时更新宪法主题公园宣传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阐释《宪法》《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推动法治思维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使其成为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二是打造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融入客家村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中,打造法治文化院落、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法律图书角和法治宣传栏,将浓厚的法治氛围渗透到群众生活之中。扎实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不断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法治文化“网络阵地”。充分利用互联网全覆盖、全方位、全时空传播的优势,在“大岗发布”微信公众号、“村居法律顾问法治讲坛”微信群等新媒体,定期推送法治微讲座等法治文化特色推文,及时提供法治文化动态资讯,使广大群众能够得到丰富的法治文化熏陶,推动法治信仰和法治行为习惯的养成。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八五”普法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二)抓好“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完善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和监督,对未按要求报备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进一步落实公示、听证制度,畅通群众意见表达和诉求渠道。

  (五)规范政执法行为。加大培训学习和监督力度,严格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动员在编干部及执法人员全部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通过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七)规范信访行为。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行政等方式,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中共南沙区大岗镇委员会          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