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检查督促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二)受理报送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文(函)电,草拟、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
(三)负责区政府各种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四)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区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六)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函)、来访、来电,指导区委、区政府系统信访网络工作。
(七)负责编制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清理和汇编;协助区政府依法决策,对政府系统的法制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和应诉、裁决工作。
(八)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他社团的联络接待工作;审查确认华侨、归侨、侨眷的身份,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侨胞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渠道开展统战和对台工作。
(九)负责管理并协调全区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配合和协助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做好内外宾的来访和接待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全区出租屋管理工作,组织调查研究,交流出租屋管理工作经验。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986021 84986962 传真:84987006 399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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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分工
王洪涛:办公室主任,兼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岳练: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
分管秘书科、督办法制科工作。
江桂洪: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
分管综合调研科、信访科工作。
徐永: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分管出租屋管理科工作。
刘剑: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区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
分管外事联络科(口岸管理科)、行政科工作。
三、内设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设8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联系方式:84986021 84986962 传真:84987006 39910300
(二)督办科(法制科与其合署办公)
联系方式:39910202 39910228 传真:39910300
(三)综合调研科
联系方式:84987245 传真:84987006
(四)外事联络科(口岸管理科)
联系方式:84988076 84988058 传真:39910300
(五)信访科
区长热线:84986047
联系方式:39910302 84983499 传真:84986917
(六)出租屋管理科
联系方式:39910268 39910218 传真:39910300
(七)行政科
联系方式:84988561 39910325 传真:39910300
(八)区政府总值班室
联系方式:84986688 传真:8498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