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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24-04-01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科学技术局、区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审批管理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统计等机关日常工作及党务工作;承担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应用、安全、信访、新闻宣传、编志、议案提案办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绩效、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备案、公共服务等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科技创新科。起草并组织实施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区科技计划,协助开展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的相关工作;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审、监管机制,负责科技经费管理;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的具体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创新发展;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南沙资讯科技园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规划建设;负责拟订和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进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和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承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相关工作,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相关工作,建立国(境)外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负责外国和港澳台专家以及外国人才的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参与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的相关工作。
(三)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负责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的规划和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南沙科学城的规划和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在本区设立的各级实验室建设;研究推进全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布局;推动院地、校地协同创新工作;负责科技创新领域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国内外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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