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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江街发布日期:2022-11-22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限南沙区户籍)只要投入100元,100%获得二次报销待遇。参保对象不限年龄、南沙区内医院门特不限目录、不限病史,无缝对接基本医保报销,零起付线。
有需要的居民请在2022年12月20日前带身份证或户口本、100元现金到珠江街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
更多详情请阅览以下图文:
一、参保对象
1、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不用缴费,可享受二次报销医疗待遇。
2、其他人员(南沙区户籍人员2023年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100元/人/年(个人自付);政府补贴200元/人/年。
三、交费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逾期不办理
四、保障期间:2023年1月01日至12月31日
五、购买方法: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照片)、100元现金,前往珠江街所在户籍社区居委会登记姓名、身份证、电话号码。
六、救助标准:
1、住院、门特(不限病种);
2、门慢(医保指定20种);
3、癌症等重大疾病。
七、报销途径:
1、南沙区内就医:南沙区定点医院可直接二次医疗减免;
2、南沙区外就医(零星报销):携带相关资料(①发票原件、②参保对象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③参保对象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医保结算单)到南沙区任意一所定点医院服务窗口报销。
注:凡已经参保职工社保(大社保)的人员及已享受医疗待遇的退休人员不能参保南沙区二次报销保险。(公共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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