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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发布日期:2020-03-06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2018年,南沙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以完成创建南沙法治政府先行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为抓手,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放管服”改革,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落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先行试点任务,大力建设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统筹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或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工作或重点专项工作,统筹部署全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专项法治建设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区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区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不得上会审议。

  2.开展全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建南沙法治政府先行区。全面铺开《广州市南沙区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广州南沙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和先行试点方案》工作任务,根据《关于在全域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创建南沙法治政府先行区工作方案》,2017年底、2018年初对区全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部门和镇街作了实地考核,均达到了创建标准,被市里随机抽检的两个单位区司法局和万顷沙镇顺利通过复检验收,获得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称号,是全市唯一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覆盖”的区,完成珠三角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3.统筹部署2018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印发《广州市南沙区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专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我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2016年度南沙区行政执法评价报告、区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的程序规定、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议题,确保依法行政。为确保机构改革期间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不断档,制定区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严抓依法行政考核。为更好地衔接省、市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正确评价我区各部门及镇街的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我区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制定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组织区依法行政考核小组对全区各职能部门和镇街25个单位的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和案件评查,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征询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意见,对被考核对象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社会评议,并通报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认真做好省、市对我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2017年法治广州考评中,我区的依法治理获得了优秀,总分全市第二。

  5.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制度,向区人大和区委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向区委作《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报告》,向区政府报告《2017年南沙区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6.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学法制度。构建普法大平台,联合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举行学法讲座和培训,集中学法,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修订并落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学法制度》,9月26日举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为我区领导干部作《“防风险,促发展”背景下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实务》专题讲座。组织召开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等专题培训。各单位利用E南沙宣传平台、南沙在线、法治宣传栏、户外广告屏、法治文化阵地、微博微信、文艺演出等多种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为进一步固化我区改革创新的成果,构建与国际对接的制度框架,我区科学运用立法手段为改革创新保驾护航,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及时梳理商事制度改革所涉需调整的法律法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文件,一律不得出台。

  2.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印发《南沙区法制办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组织全区各部门对本部门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明事项1804项,其中包括以市级及市级以上文件为依据的事项1456项,以区级文件为依据的事项348项。

  3.加强研究港澳和国际通行规则,积极配合自贸区各部门在投资制度、贸易管理、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构建与国际对接的制度框架,加快形成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规则体系和制度框架,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转变政府职能

  1.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切实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尽快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明责任、一个平台办案件、一套机制管保障”的综合执法运作模式。拟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并逐级上报请以省政府的名义印发,将自贸区14类事权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并明确对上复议机关统一为管委会。实施开展市场和质量监管领域全区域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处罚相分离改革平稳运作,省政府公告以来至今,查处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案件57宗。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保障,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度汇编》等46项规章制度;加快执法文书、案件系统归集工作,开展集中脱产培训、跟班学习,以案促训,加快培育综合执法人才队伍。研究和制定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制度、争议协调工作制度,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调、高效运行,印发《南沙自贸片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规则(试行)》和《综合行政执法争议 协调工作规则(试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区层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复制推广全区改革方案,草拟《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域执法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问题的解决。

  2.开展新一轮区级权责清单修订公布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全省行政权力事项及编制和公开办事指南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748号)的要求,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照省、市两级通用目录,认真修订本级公布保留的权责清单,大力规范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形成并公布南沙区2018年度最新的权责清单,做到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在省市区三级间保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相对统一,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动态化、阳光化管理。推进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自贸区两法定机构建设,起草并审议通过了两法定机构的章程及用人、财务、薪酬绩效、监督等配套管理制度,选聘工作人员,推进其启动运行。

  3.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了“一颗公章管审批”,通过行政审批专用章统一实施143项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完成行政审批人员队伍的组建,编制23人,到位19人。实行“互联网+”审批体系,施工许可证核发、项目负责人变更、自贸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核准等7项审批事项实现了全网办,优化了审批流程。推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全面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限时、规范、线上办理。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市区统一标准工作,规范248项事项办事指南。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完成区36个部门7000余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清单编制。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

  4.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启动实施“一照一码走天下”改革,探索进一步放宽准入、放开准营。试点推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企业登记审批制度。在全市率先试点实现微信办照,“人工智能+机器人”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自助服务区增加到22处,在区政务中心开设开办企业“快速通道”,不限号“当天可约、即约即办、立等可取”。实施“证照分离”2.0版改革,继续优化“一口受理”,深入推行“即审即办”,实现开办企业“五十证”联办,将企业“照、章、税、金、保”整合到营业执照并1天(7小时)办结,“银行开户”2天办结,除特殊审查事项外的准营事项,均可实现3天办结。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完善“容缺受理”。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商企业投资项目均已负面清单管理,实施自贸区2018年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网上全程办理,与工商登记实行“一口办理”。

  5.完善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联合监管。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重点打造自贸区综合执法网上办案系统和联勤联动指挥平台;探索开发大数据市场监管模型应用,建立风险预判、科学监管模式。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功能,依据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的相关措施,实施信用监管。积极推进自由贸易港非围网监管模式研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强企业年报公示抽查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6.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季度数据报送,印发落实《南沙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我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推进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全公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建设,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健全网站建设管理长效运维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大网站日常巡查力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网站健康情况进行技术检测,印发《南沙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新版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表》。

  (四)加强规范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为加强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起草《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管委会、区政府名义印发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和报备制度,对全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2018年,共对各部门草拟的48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向市法制办、区人大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36件。在区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备案栏目上传公开有统一编号的规范性文件。

  2.积极制定规范性文件,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保障。先后制定“1+1+10”产业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创新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金融(类金融)项目引荐专项奖励办法、无人驾驶汽车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3.梳理、汇编南沙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借2017年开展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放管服”改革专项清理工作之机,将清理结果梳理、编制形成《南沙法治环境政策法规汇编(2012.09—2017.12)》上下两册,收录了130个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五)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继续落实《广州市南沙区政府工作规则》《广州市南沙区实施<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办法》,制定公布区政府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编制<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21-2035)>》列入区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经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由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

  2.推行依法决策,积极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顾问的保障作用。为区政府重大经济活动、重点建设项目、各类合作协议等提供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及支撑,共提出法律意见350余份。为横沥岛尖项目后续整改事宜、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建设、金融岛合作项目、横沥、龙穴、大岗土地维稳案及邦家案等区内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3.推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常年法律顾问队伍的建设。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增补管委会、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基本实现了法律顾问制度在区部门、镇街以及村(社区)三个层面的全覆盖,这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截至当前我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共外聘政府法律顾问185人,人员包括:执业律师131人(重复人员亦计入总数)、专家、学者20人。为满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更好的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与助手作用,我办提请以管委办、区府办名义印发了管委会、区政府法律顾问名单。我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已经从原来单纯担任政府的代理人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诉讼以及协助政府审查法律文书等简单的功能,拓展到协助政府处置突发事件、调解社会矛盾,为政府决策部署和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意见等功能,甚至延伸至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教育等功能。政府的法律顾问服务已经逐步覆盖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构建法治政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规范管理政府合同。2018年,政府法制部门共审查了以管委会、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各类政府合同93份,包括影视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共建国际智能制造平台、南沙枢纽站项目、南沙国际金融岛项目、明珠湾区起步区3号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南沙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示范区等建设项目,有效地了控制合同风险,保障了政府权益。印发了区内相关负有招商任务的职能部门框架协议及具体协议合作模板。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1.推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自2017年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执法案卷评查全覆盖,区委和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该项工作的汇报。今年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选聘优质的第三方专业团队对全区25个单位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所有案件进行评查,已形成《南沙区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报告》,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及时加强有效监督。收集、统计全区行政执法数据,拟写《南沙区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并报送管委会、区政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作用。

  2.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开设行政执法监督栏目上,统一各单位的执法信息公示,做到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动态、执法结果的公开,在3月份全面公开所有执法单位的执法数据。按照《广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具体要求,切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督促各单位明确本单位法制审核职能的科室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具体范围。严格审查5宗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案件,继续加大对违法建设查处的指导力度。加强执法指导、协调执法争议。2018年,对执法争议提供书面或口头法律意见20余次。

  3.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考核与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认真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2018年,共办理执法证106个。2018年5月28日,组织全区各行政机关、各镇街依法行政分管领导、法制和执法单位负责人共80多人开展了2018年度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

  (七)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严格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行政复议庭审室,对重大、复杂或者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采取行政复议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2018年,对2件疑难复杂、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采取行政复议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重大案件召开办内案件评议会讨论,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打造“阳光复议”。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对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的执行实施加强监督。2018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3宗,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05宗,办结123宗。其中,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及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案件合计34宗,综合纠错率为27.64%。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坚持重大事项向区人大报告和向区政协通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专项执法检查和代表、委员的监督评议,对改进意见及时进行认真整改。共承办国家、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133件,政协提案176件。加强指导和监督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8年,共办理54宗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其中,33宗诉讼案判决维持区政府决定,2宗上诉人撤回上诉,1宗一审败诉(正在上诉中),18宗未审结。

  3.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采用多元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调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完善大调解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不断完善深化行政调解制度,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无缝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合力共促和谐社会建设。借鉴港澳劳动争议“先行调解”及国际通行争议多元化解ADR机制,建立并实施南沙区劳动争议替代性解决机制(ADR)的指导意见,引导劳资双方协商自愿在合同中约定劳动争议“调解优先”等条款。2018年,共办理劳动关系矛盾案件6407件。督促行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充分发挥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法院作用,扩大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拓宽南沙自贸区公证处作为全省首批合作制试点公证处的服务范围,除提供民生公证业务外,还面向港澳居民、国内外投资者提供金融投资、知识产权权属及转让、银行贷款、资产证明等自贸区建设需要的公证法律服务。

  2018年,我区积极推进并完成了省、市关于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整体水平距离省、市政府提出的法治政府目标尚存在一定差距,如制度建设仍需完善、执法监督力度仍需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还需继续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建设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抓好依法行政统筹,迎接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考核验收

  落实《广州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广州南沙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和先行试点方案》,在南沙全域范围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统筹工作,2019年初完成对区内25个行政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考核,迎接上级政府对珠三角法治政府的验收及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验收。

  (二)继续做好新区、自贸区制度创新工作

  1.加强立法前瞻性研究,积极反映南沙新区、自贸区立法需求,支持配合上级人大和政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主动推进对改革创新成果适时用规范性文件予以固定,实施一段时间后经检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

  2.加强对港澳和国际通行规则的研究,积极在投资制度、贸易管理、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构建与国际对接的制度框架,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快重点工作改革,推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运行实施自贸区综合行政执法,制定区层面的自贸区综合行政复制推广至全区的方案,在自贸片区范围内划入市、区两级的14个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实行“大综合执法”。继续做好统筹综合执法案件系统的建设,开展执法文书与流程的调研工作。专题调研城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特点,做好分类处理的对接工作。加快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的申领、核发。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率先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明责任、一个平台办案件、一套机制管保障”的综合执法运作模式。

  2.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以及简政放权等情况,全面梳理并公布清单事项。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法定机构建设,做好启动运行工作。

  3.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行网上审批和信息共享,扩大归口关联审批范围,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联合审图”;落实“分布环评”实施方案;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优化带方案出让和交地即开工土地项目的审批流程,率先构建“一个窗口管受理、一颗公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平台管信用、一张网页优服务”的“五个一”全方位企业服务管理体系。

  4.继续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2.0、“一照一码走天下”、商事登记确认制等商事制度改革,最大程度放宽准入、放开准营,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一步深化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改革,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投资项目备案制。推行“一口受理,6+X证照联办”改革,定期梳理归并联办事项、流程,逐步扩大一口受理“多证联办”范围。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拓展全球质量溯源体系全领域、全链条应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4.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建设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2.0版,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企业“合格假定监管示范区”,营造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相匹配的宽松便捷准入环境。按计划完成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大数据的综合运用,实现精细化监管。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继续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任务。加快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化建设,做好与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的对接。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落实各职能部门不按规定或违法执法的责任追究制度。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目录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政府法制机构的前置审查和统一编号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常态化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做好清理和公布。继续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落实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力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力度。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推进我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加强案件审查中调解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加大行政复议通报力度,推行重大案件点评制度,提高行政复议的纠错率,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公开和执行。落实《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相应指标,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组织落实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

  2.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采用多元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推进南沙自贸区法律服务业发展,加强涉外、渉港澳多法域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工作,引进综合实力较强律师事务所和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南沙。大力推动公职律师工作开展,建立完善律师调解制度。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创新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聘请制度。

  (七)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落实一年两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座;加强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政府领导班子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综合执法的指导力度,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年度学法用法网上考试,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八)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以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及网站管理工作机制,确保网站运维无死角;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应减少依申请公开的数量;继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和批准、公共资源配置、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继续加强网站管理工作,健全巡检、整改机制;加强网站创新服务,不断丰富网站的内容和展现形式,提升公众获得感。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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