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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2-06-22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经查,广州市正寿益贸易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4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其法定代表人、经理系冒用张海船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张海船提交的《被冒用身份证注册登记举报登记处理申请表》、《承诺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复印件等材料予以证实。且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1月18日对广州市正寿益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7日的注册登记作出撤销决定(《广州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穗南市监撤登字〔2019〕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撤销广州市正寿益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办理的公司变更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异议方式包括陈述,申辩,提出听证,或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撤销上述商事登记的决定。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处理冒名登记专责小组;邮政编码:511400;联系电话:020-39050952。
附件:撤销商事登记告知公告 (广州市正寿益贸易有限公司) 穗南市监撤告字〔2022〕1029号.pdf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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