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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3-04-03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经查,广州冠迈软件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9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系冒用余旦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以上事实,有申请人余旦提交的《基本信息表》、《被冒用身份证注册登记举报登记处理申请表》、《承诺书》,南沙区处理冒名登记专责小组对举报人的询问笔录、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新河派出所受理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复印件、湖南交泰建材有限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打印件、举报人余旦提供的《个人应缴实缴情况表(参保证明)》打印件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撤销广州冠迈软件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9日办理的公司设立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异议方式包括陈述,申辩,提出听证,或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撤销上述商事登记的决定。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处理冒名登记专责小组;邮政编码:511400;联系电话:020-39050952。
附件:撤销商事登记告知公告 (广州冠迈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穗南市监撤告字〔2022〕1150号.pdf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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