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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广深等地先行落地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2-11-28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公布了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名单,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始在先行城市(地区)实施。我省广州、深圳入选,同时省直参保人一并纳入先行。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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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明确,先行城市(地区)符合条件的群众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两个账户开立后,参加人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可购买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参加人可以分次、按月或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目前,银保监会公布的首批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23家商业银行中,完成对接测试的商业银行名单已公布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群众可通过该平台和电子社保卡等渠道查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实时更新相关名单。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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