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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9-02-01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ns.gov.cn/xxgk/ns18/)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传媒大厦14楼;邮编:511458;电话号码:020-84986350)。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升气象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认真落实《南沙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4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5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条;3.动态类信息56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 5.办事指南类信息4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7.其他信息3213条。
主动公开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有225条(详见下图),包括《南沙区重大气象信息快报》22期,《南沙区重大气象信息专报》67期,发布台风、暴雨、雷雨大风、森林火险等各类气象预警信号136次,通过短信、微信、微博、钉钉、网站、传真、邮箱、显示屏、电视等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各类天气预报预警信息,进一步增加信息发布渠道,提高信息覆盖面,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22条,公众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查阅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广州天气网站本局二级网页可查阅最新预报预警信息;全年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2971条,年内“广州南沙天气”微博在全国气象政务微博类的排名由前200名飙升至前60名(详见下图),“南沙天气订阅号”可随时随地为用户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积极开展气象科普活动,包括开展“智慧气象”为主题的3·23世界气象日活动,联合区教育局开展气象科普主题绘画和摄影作品征集展出、联合区少年宫组织青少年参与气象绘画大赛、开展气象科普进校园、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活动,组织召开了南沙区气象安全管理培训班。另外,通过科学运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宣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普知识,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的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
2019年,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简化和规范公开程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南沙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气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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