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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的通知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7-02-07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粤海渔函〔2017〕127号

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
      为做好我省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现将《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3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休渔海域、时间和作业类型
      休渔海域:我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含捕捞辅助船)。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要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继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渔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休渔前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海洋伏季休渔实施方案和安全消防预案。要大张旗鼓开展海洋伏季休渔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内容,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海洋伏季休渔的良好氛围。要以渔村、渔港、渔户、渔业码头、水产品市场等场所为重点,针对渔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要深入渔村、渔户、渔船,采取走家串户、交心谈心的方式,将宣传工作做深、做细、做透。要明之以法,晓之以理,积极争取渔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保证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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