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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编外幼儿教师入库考试公告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8-08-04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为满足我区幼儿园教学人员的需求,为我区幼儿教育系统储备后备人才,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开展南沙区编外幼儿教师入库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考试范围、地点 

  (一)报考范围 

  符合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考试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二、本次考试岗位 

  本次入库考试设置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幼儿教师和幼儿保健教师5个岗位,每个岗位不设置入库人数上限,通过考试和资格审查人员均可入库。岗位条件和专业要求详见下文第三点和附件3。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保健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均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除幼儿保健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学科专业及资格证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不限专业; 

  (2)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者,则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要求相对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等佐证材料; 

  (3)2018年应届毕业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要求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报名时须承诺在入库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幼儿保健教师岗位者所修学的专业原则上须与应聘的岗位要求相对应;同时,必须具备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4、除幼儿保健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 

  6、45周岁以下指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者。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考试程序 

  本次入库考试包括报名、考试和资格审查三个环节,地点均设在广州市南沙区。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在2018年8月10日17:00前,填写《广州市南沙区编外幼儿教师入库考试报名表》(附件1),并附上本人个人简历一份(附件2),一并发送至gznsjy@126.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州市南沙区幼儿教师入库考试岗位表》(附件3)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本次考试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考试单位联系。 

  (2)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考试 

  考试贯彻公正、公开、平等的原则。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考试期间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1、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的对象:所有成功报名人员均须参加考试。 

  3、考试的形式: 

  (1)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以试教或说课方式进行,其中体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位考生须另外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分数计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2)幼儿保健教师岗位开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考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1、通过考试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凡与考试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入库资格。 

  (四)入库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纳入南沙区编外幼儿教师库。 

  五、编外幼儿教师库的使用 

  (一)在我区公办直属幼儿园出现相应科目的服务外包教师需求时,由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在南沙区编外幼儿教师库中择优选派人员到区内公办直属幼儿园工作。 

  (二)已纳入南沙区编外幼儿教师库,但因岗位需求不足而暂时未能派驻到幼儿园工作的,在区内再次发生服务外包教师需求或现有服务外包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免予考试,由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在南沙区编外幼儿教师库中择优选派人员到区内公办直属幼儿园工作; 

  (三)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工作岗位安排,如不服从到岗安排者,将从编外幼儿教师库移除。 

  六、薪酬待遇 

  我局与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合约,委托其派驻服务外包教师到我区公办直属幼儿园工作,按照人均13万元/年的标准确定薪酬待遇(具体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资格确定)。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683336,监督电话:020-34684338。 

  附件: 

  1、广州市南沙区编外幼儿教师入库考试报名表 

  2、广州市南沙区编外幼儿教师个人简历表 

  3、广州市南沙区幼儿教师入库考试岗位表 

  4、资格审核目录表 

  5、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1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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