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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70周岁以上长者长寿保健金新增享受(线下办理)

来源:横沥镇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2-06-21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政策依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1〕6号)
受理范围广州市南沙区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受理条件长者可以在年满70周岁前三个月向户籍地村(居)委提出申请。
审批结果 1.从符合发放长寿保健金条件之日起(但不得超过2021年9月)按月发放,审批通过当月前的长寿保健金一次性补发。
2.老年人生前未办理长寿保健金申请的,不予发放。
发放标准1.70至79周岁30元/人/月;80至89周岁100元/人/月;90至99周岁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300元/人/月。
2.每年在敬老月(重阳节)期间向本区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慰问金每人1000元。
申请材料1.户口簿(含首页)、身份证(正反面);
2.代办人户口簿、身份证(正反面);
3.《广州市70周岁以上长者长寿保健金申请表》;
4.《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扣款协议表》及长者持协议表照片;
5.《家庭倡导书》(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保存);
6.长者银行卡(正反面)或存折(首页)。
办理流程受理1.长者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提交材料,材料齐全完善的,村(居)委立即受理。
2.材料有错漏的,村(居)委将予以退回并向长者发送《补充材料告知书》。
审查审批村(居)委通过业务系统提交材料,经镇(街)、区两级民政部门审查、审批。
决定审批通过的长者长寿保健金由镇(街)发放至长者个人银行账户。
办理方式以下方式可以二选一:
1.长者或代办人携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现场申请。
2.长者办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户籍地村(居)委工作邮箱。
办事地址及咨询、监督详见《广州市南沙区长者长寿保健金事项(线下办理)办事地址及咨询电话信息表》
温馨提示1.优先推荐使用银行卡,资金发放成功率较高。
2.避免提供长期无银行交易的或失效的银行账户,如农商行对超过6个月未存取款的本行账户进行冻结,导致发放长寿保健金失败。
3.老年人及其紧急联系人提供的通讯电话、联系人、实际居住地址等信息应准确、有效,避免民政部门无法联系长者等异常情况发生。
4.提交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齐全,其中表格用蓝色或黑色水笔填写且内容完整。
附件1:广州市70周岁以上长者长寿保健金申请表(模板)附件2:广州市70周岁以上长者长寿保健金申请表
附件3: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扣款协议表(线下模板)附件4: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扣款协议表(线下)
附件5:家庭倡导书(模板)附件6:家庭倡导书
附件7:填报提示附件8:广州市南沙区长者长寿保健金事项(线下办理)办事地址及咨询电话信息表

  附件1:广州市70周岁以上长者长寿保健金申请表(模板).xlsx

  附件2:广州市70周岁以上长者长寿保健金申请表.xlsx

  附件3: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扣款协议表(线下模板).xlsx

  附件4: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扣款协议表(线下).xlsx

  附件5:家庭倡导书(模板).xlsx

  附件6:家庭倡导书.xlsx

  附件7:填报提示.xlsx

  附件8:广州市南沙区长者长寿保健金事项(线下办理)办事地址及咨询电话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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