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 其他

其他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来源:南沙区财政局发布日期:2024-04-09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CZ2023-1439

  二、项目名称:南沙区公安基地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晟捷硕网络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下称投诉人)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5甲

  法定代表人:王立河

  被投诉人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天圣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天圣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市莲路南浦村段32号(厂房C)101

  四、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9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月3日发布更正公告(第一次)修改采购文件。2024年1月19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经评审,天圣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投诉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同月23日,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同月28日,代理机构收到投诉人提出的书面质疑,2月18日,代理机构书面答复质疑。2024年1月26日,采购人与天圣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已向该司支付合同部分金额。天圣公司已按合同要求部分履约。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1、3-5:天圣公司本身不具备生产电热单头蒸炉、九头煮面炉的工业生产许可证,天圣公司分项报价表所列的白色砧板、红色砧板、绿色砧板、保险盒、胶案板的制造商没有生产对应产品的工业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的证件。天圣公司上述产品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2、投诉事项2:采购人采购的台式打蛋机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天圣公司分项报价表所列该产品的制造商无强制产品CCC认证证书。天圣公司上述产品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5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的地址和电话分别为: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95号港口大厦一楼,020-84983284,020-39050121。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