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安监局)单独设置,加挂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区安监局是区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实施执法监察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镇街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区安全生产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出区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组织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查处辖区内信访、投诉中反映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问题和案件。
(五)推动各级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组织对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的考核。
(六)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察职权;依法监察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案件,依法开展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
(七)负责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协调、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结案工作,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八)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建立和管理全区重大危险源信息库,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行督促检查。
(九)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中介组织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的服务;组织实施安全主任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十)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参与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竣工验收。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装备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组织国内、外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交流;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资、党务、计划生育、安全保卫、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
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起草本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和实施方案;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察和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落实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预案的编制完善和救援工作的具体协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综合管理;负责安全生产指标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统计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案件的审理和事故调查报告书的审核;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和有关技能、知识的培训、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培训教育情况;负责安全主任的有关工作。
(三)监督管理科
负责本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安全标志以及“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建筑、旅游、文化等行业以及实行属地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指导协调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区有关部门及镇、街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区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四)执法监察科(加挂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牌子)
对本行政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动态巡查;负责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案件,以及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办理结案,查处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并监督落实;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处理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种投诉、检举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改进督促检查;对区审批的新建、改造、扩建项目安全生产经营“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反规定、擅自生产的行为;实施全天侯安全生产值班,协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镇(街道)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电子邮箱:nssafety@163.com
三、领导分工